禁燒臘肉沒有根據,應對大氣污染需要從更多方面入手
最近四川涼山彝族自治州越西縣和普格縣相繼發(fā)布通告,禁止居民在農村地區(qū)私自熏制臘肉。這項規(guī)定一經發(fā)布便引起了許多爭議,因為有些人認為禁止熏制臘肉不僅違反了生活習慣,而且將污染大氣的原因歸結于熏制臘肉似乎有些牽強。
實際上,熏制臘肉并不是造成大氣污染的主要因素。大氣污染源頭十分復雜,包括工業(yè)生產、交通運輸、燃煤發(fā)電等。而熏制臘肉本身并沒有直接排放污染物質的過程,更何況在熏臘肉過程中需要使用木材等天然材料煙熏,與化石燃料燃燒排放的有害氣體相比,其對大氣污染的貢獻微乎其微,幾乎可以忽略不計。
因此,應對大氣污染的措施不應只是限制個人行為,應該從更廣泛的范圍入手。政府應該加大對于污染企業(yè)的監(jiān)管力度,逐步淘汰高排放、高污染的產業(yè)。推廣清潔能源、發(fā)展公共交通等,也是治理大氣污染的重要措施。提高公眾環(huán)保意識,推廣綠色生活方式,也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大氣污染的危害。
禁止熏制臘肉對于治理大氣污染作用微乎其微,應該關注到污染的本質原因,從更多方面入手進行防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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